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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 2023-03-31 11:0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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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开展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工作,开展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相关工作,进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

(6)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9)制定市级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10)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责调整。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下属单位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原市卫生计生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市发展改革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划入市医保局。

(13)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14)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部门内设机构

六盘水市医疗保障局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政务服务科)、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科、基金监管科5个内设科室。下属副县级事业单位六盘水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于2020年7月成立,内设综合科、基金财务科、参保服务科、城镇职工医疗待遇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科、基金运行分析监测科、稽核内控科、信息技术科、医疗价格事务科、协议管理科、宣传咨询科11个科室。

(三)预算构成情况

本部门预算包含:本级预算、下属副县级事业单位六盘水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本部门编制数为45个,其中行政编15个、事业编30个。目前,在职职工45人,退休职工2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1)

1.收入情况。2023年,本部门总收入6979.99万元,较上年减少198.3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23.04万元,较上年减少103.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6.95万元,较上年减少95.04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总支出6979.99万元,较上年减少198.69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91万元,较上年增加5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08.33万元,较上年减少824.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75万元,较上年增加7.14万元;转移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089.27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2)

2023年,本部门总收入6979.99万元,较上年减少198.6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分来源类别看:上年结转收入56.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23.04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91万元,较上年增加5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08.33万元,较上年减少824.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75万元,较上年增加7.14万元;转移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089.27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3)

2023年,本部门总支出6979.99万元,较上年减少198.39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793.09万元、项目支出6186.90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91万元,较上年增加5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08.33万元,较上年减少881.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75万元,较上年增加7.1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3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979.99万元,较上年减少198.6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23.04万元,较上年减少103.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6.95万元,较上年减少95.04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6979.99万元,较上年减少198.39万元,主要卫生健康支出减少。分支出类别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79.99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91万元,较上年增加5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08.33万元,较上年减少824.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75万元,较上年增加7.14万元;转移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089.27万元。

3.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5)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6923.04万元,较上年减少103.3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793.09万元、项目支出6129.95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91万元,较上年增加47.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51.38万元,较上年增加919.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75万元,较上年增加7.14万元;转移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089.2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6)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不含上年结转)793.09万元,较上年增加106.72万元,主要是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53.33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05.97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0.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4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683.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2023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牌号:贵B91056),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52万元,较上年增加2.73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车辆老旧,维修费用增加。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23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0.64万元,较上年减1.36万元,主要试点项目减少,厉行节俭接待减少。

(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由市财政局统筹控制,本部门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

综上,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6.16万元,较上年增加1.37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9)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8)

2023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87.61万元。其中:办公费10.58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22.86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4.99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劳务费13万、工会经费6.83、福利费7.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2万元、其他交通费1万元、其他费用3.2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8万元。其中: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专项项目18万元,该项目总投资1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医保基金飞行检查,进一步保障医保基金安全。预计2023年12月结束该项目。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本部门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9个,项目名称分别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市级配套、离休干部及遗孀医药费、建国初期退休干部医疗补助、脱贫人口个人缴费参保资助市级配套资金、地级干部医疗费、医疗救助基金市级配套资金、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专项经费、企业军转干基本医疗缴费、老工伤及伤残军人医疗费。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23年,本部门实有公务用车1辆目前使用正常。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23年,本部门办公用房为机关事务局房屋。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23年,本部门无大型设备。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3年,本单位无相关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


     附件:1.六盘水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xls          

 2.六盘水市医疗保障局项目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