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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关于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2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8-23 15:50 字体:[]

王锡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群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意愿和信心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及基层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暂缓或降低医保缴费增幅,减轻群众缴费负担”的建议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每年由国家和省级层面至上而下作出要求,目前我市普通居民暂执行统一的缴费标准和按年缴费模式,我市的参保缴费金额在全国属于较低标准。国家医保局《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要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政策,研究建立缴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的机制,2024年国家医保局重点工作中明确提出:研究健全参保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用制度保证连续缴费的群众受益,保障全民参保,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会同国家财政部推动该项工作。对于您提出的参考购买车险做法实现动态化定价的建议,我们将把您的建议向上级汇报,争取纳入国家激励约束机制的具体内容。

二、关于“建立完善医保体制机制,提高群众参保获得感”的建议

对于优化基药使用权限的建议。目前国家层面已出台《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基本药物按规定纳入《药品目录》。在目录准入方面向基本药物倾斜,将国家基本药物作为医保药品目录的申报条件之一,减少限制,扩大范围。在调整过程中,支持基本药物优先进目录,除个别品种外,最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药品已基本全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目前,《2023年国家药品目录》含西药部分1335个,中成药部分1323个(含民族药93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 430个(含西药363 个、中成药67个),共计3088个。

对于探索建立医共体药品联动管理机制的建议。目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印发《六盘水市2024年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医共体内设立药械管理中心,负责药械采购配送和药事管理等工作。医共体内统一药品管理、用药范围、带量采购、集中配送和药款支付。推动成员单位与牵头医院用药目录衔接统一、处方自由流动,推行长期处方,保障基层用药,该项工作相关部门正在推进中,预计20249月完成。

对于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建议。目前我市已实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用药由乡镇卫生院采购配送,村卫生室在配备基药的同时,也可以配备一定数量的非基药,但由于村卫生室自身服务能力有限,部分乡镇卫生院使用的药品在村卫生室使用不上,导致村卫生室配备的药品较乡镇卫生院配备的少。对于特殊药品,目前特殊药品执行定医院、定医师、定患者、定药品、定用量的管理,其中定医院是指受经办机构委托为参保人员办理特殊药品用药资格的医院,原则上被委托医院为管理规范的二级、三级医院,特殊药品分类、支付限定条件等按《2023年国家药品目录》执行。对于您提出的村卫生室用药范围与乡镇卫生院用药范围相衔接及村卫生室使用特殊药品的建议,我们也会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得到支持。

对于建立个人账户的建议。在新农合制度建立之初,我市曾经建立过个人(家庭)账户。但这一方式存在一定局限性,而且随着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和保障能力增强,实践中其弊端逐步显现:设置个人账户后,门诊统筹基金变小,保障能力不足,削弱基金整体保障能力。2019年,国家医保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明确要求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2021年,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建立医疗保障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明确要求各地不得自行制定个人或家庭账户政策。对于您提出的建立个人账户建议,我们也会向上级汇报。

对于统一标准政策的建议。目前医保、卫生健康部门及医疗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共享大病、慢病患者信息,如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慢病管理对象与医保部门登记的慢病患者信息进行比对,对纳入慢病管理但未办理慢病登记的对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保障患者权益。根据部门的工作职责,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30种重大疾病主要是落实四定两加强(定医疗机构、定诊疗方案、定单病种付费、定联动报销比例、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加强责任落实),达到加强医疗行为监管、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的目的。医保部门确定的45种重大疾病(其中省级25种,市级20种),省级病种不受三目录限制,按限额、定额报销,市级病种不设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达到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的目的。在重大疾病救治方面卫生健康部门更侧重于监管,而医保部门更侧重于费用报销。根据部门的工作职责,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慢病管理对象主要侧重于公共卫生管理,而医保部门的慢病登记患者主要是保障患者的门诊权益,减轻患者的门诊就医负担。医保部门在确定大病、慢病病种政策时,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考虑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同时考虑该疾病产生的治疗费用,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调整政策,而并不能将临床所有大病、慢病病种纳入政策保障。对于医保、卫生健康部门的大病、慢病病种不一致的情况,我们将向上级部门汇报,同时我们也会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确保及时发现大病、慢病患者,提供优质服务,保障患者权益,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认可度。

三、关于“提高村医保障待遇,增强村医岗位吸引力”的建议

强化村医保障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规范诊疗行为,保障乡村医生合法权益,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省卫生健康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加强乡村医生规范管理的通知》(黔卫健函〔202254号),明确了村卫生室功能定位,规范了村卫生室设置和乡村医生管理,并对乡村医生的待遇保障、培训以及强化基层疫情防控方面提出了要求。六盘水市严格落实省级文件要求,强化乡村医生管理,以乡聘村用的方式,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选聘合格村医。

目前,我市乡村医生均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或医师(助理)执业证书,提升了村级医疗服务水平。针对村医待遇不高的问题,六盘水市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医财政定额补助的通知》(黔卫健函〔20221号)精神及财政定额补助、年终考核奖励、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般诊疗费等相关政策,在1017/月的基数上,补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诊疗费等补助,努力提升村医待遇。

探索村医退养机制。积极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全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委厅字〔202341号)精神。截至目前,钟山区已制定下发《钟山区村卫生室人员管理办法》,规范了乡村医生管理,从2019年起解决了村医养老和退出等机制问题。水城区制定下发《水城区合同制医务人员管理办法》,以区为单位统筹招考县、乡、村级合同制医务人员,签署含养老保险在内的劳动合同,逐步解决村医养老和退出问题。六枝特区已草拟《六枝特区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拟以政府购买形式,缴纳费用建议由财政解决一部分,用人单位解决一部分,加上村医自行交纳一部分,来解决村医养老及退出等问题。盘州市正在起草《盘州市村医管理办法》,拟将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市(特区、区)均在结合区域政策、财政等实际情况,探索落实村医养老及退出机制。

四、关于“加强人员培训管理,增强乡村医疗服务能力”的建议

多渠道培训提升服务能力。我市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培训培养工作,组织开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知识、疾病防控知识等内容的培训等,加强卫生健康政策、知识、措施等培训工作,每季度至少对村医开展一轮培训。2024年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将对村医开展全员培训。以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为依托,开展村医能力提升培训和7天村医全员集中培训。国家以云鹊医等网络平台为媒介,选择全国优秀的专家为师资,选择适合村医工作内容和范围的课题,开展网络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传染病流行态势等,组织开展相关防控知识、诊疗知识培训。结合乡村需求、季节性疾病、防汛抗旱等工作,对乡村医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行强化培训。提升乡村医生业务能力长效机制已成为常态化。

强化村级人才培养机制。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村医待遇不断提高,我市村医数量持续保持在一个村卫生室至少有一名以上合格村医的标准上。鼓励在职村医努力提升执业资格,我市现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村医有306人,占比14.59%。近三年来,全市村医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人数为91人。2020年至今,我市参考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等模式,共招录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93人。

五、关于“加快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现基层医疗振兴”的建议

有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我市自2017年全面启动医共体建设以来,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辖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提升县域内卫生健康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通过创新运行机制,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得到整合,医疗卫生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得到强化,分工协作机制得到建立和完善,整体提高了县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让全民享有可及有效、精准安全的基本医疗服务得到了保证。2023年,根据省对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指标内容评价,六枝特区、盘州市、水城区均达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评价标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24年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249号)于20243月印发,对2024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逐项分解,提出健全县域医共体管理体制、推进紧密型运行模式、完善一体化服务机制的具体要求,针对人、财、物统一管理、共同发展等方面提出了28条具体目标,赋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更多自主权,有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目前,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正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及发展方向,制定医共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辖区医疗卫生资源,有效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关于“加大医疗系统作风整治力度,提高群众医疗满意度”的建议

加大医疗系统作风整治力度。针对医疗系统作风问题,今年初组织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现场指导工作的通知》,明确整治内容,坚持将自查自纠贯穿集中整治工作全过程,每周对各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调度,围绕重点科室、重点药品耗材和医疗项目纵深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印发了《关于成立市卫生健康系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包保领导小组及督导组人员的通知》,加大对全市集中整治工作的督导,压实工作责任,形成良好的工作态势。包保领导先后深入市直医疗机构、企业医院、市区卫生健康局、市区直医疗机构、基层卫生院对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指导县区及医疗机构深入稳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集中整治以来,督促116家医疗机构,15家具有审批权的单位,204家医药企业及相关经销商、医药代表开展自查自纠。全市共计开展督导检查58次,督导检查单位118个,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时整改。对所有收到线索均逐一集体研判并进行台账化管理。各项整治工作常态化有序开展。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及基层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全市医保和卫生健康系统将持续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根据国家及省级的工作要求,不断推动居民医保筹资政策的完善和落地落实,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机制,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保障,加强人才培训培养,大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加大医疗系统作风整治力度,为幸福六盘水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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