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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关于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6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8-23 15:54 字体:[]

郭国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乡村医疗服务能力促进群众参保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及基层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机制,激励个人缴费积极性,提高群众参保率,保持年度缴费连续性”的建议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每年由国家和省级层面至上而下作出要求,目前我市普通居民暂执行统一的缴费标准和按年缴费模式,我市的参保缴费金额在全国属于较低标准。国家医保局《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要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政策,研究建立缴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的机制,2024年国家医保局重点工作中明确提出:研究健全参保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用制度保证连续缴费的群众受益,保障全民参保,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会同国家财政部推动该项工作。对于您提出的建议:参保人住院报销比例可设置为基础报销比例+累进报销比例,把累进报销比例与其他特殊政策报销同时作为基础报销的比例补充,我们将把您的建议向上级汇报,争取纳入国家激励约束机制的具体内容。

二、关于乡、村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相关的工作建议

按照《省医保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贵州省自202411日起全面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规定各市、州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品种、备注和甲乙分类等内容,因此市级医保部门无调整药品目录的权限。2023年国家药品目录含西药部分1335个,中成药部分1323个(含民族药93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 430个(含西药363 个、中成药67个),共计3088个。对于您提出的加大乡、村医疗机构用药药品目录限制下放及报销药品目录种类的建议,我们将把您的建议向上级汇报,争取在国家级、省级层面得到政策支撑。

三、关于乡、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的建议

为推动我市乡、村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的提升,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我市正采取多种形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是有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我市自2017年全面启动医共体建设以来,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整合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通过创新运行机制,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得到优化,医疗卫生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得到强化,分工协作机制得到建立和完善,整体提高了县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全民享有可及有效、精准安全的基本医疗服务得到了保证。二是逐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积极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截至2023年底,72家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标准,占比78.26%,争取省级补助资金5000万元,县域医疗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6个,在建4个,从行政管理、科室设置、人员培养、设备更新上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是持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强化常见病、慢性病的诊疗和健康管理,累计管理高血压患者200704例、2型糖尿病患者59803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有序推进,疫苗针对性疾病发病率控制在一定范围。规范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有效提升群众健康意识,减少疾病发生。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及基层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医保和卫生健康系统将持续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根据国家及省级的工作要求,不断推动居民医保筹资政策的完善和落地落实,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机制,大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幸福六盘水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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