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世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当前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困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和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推动社区服务服务站纳入医保定点
按照省级医保部门规定,2021年起全省执行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评估细则及经办规程,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评估、管理等均需执行省级要求,市州不得自行调整。根据《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按照自愿原则,由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向所属医保部门提出医保定点申请,申请资料全省统一,医保部门受理后,评估合格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共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为进一步了解社区卫生服务站申请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存在的困难,2024年6月26日市医保局联合钟山区医保局实地走访市区内两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对申请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同时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申请纳入医保定点进行了指导。
二、制定统一的医保协议
按照《省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范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范本>的通知》,结合实际,我市制定了六盘水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对乡镇卫生院(街道服务中心)和下设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乡村管理,医保经办机构与乡镇卫生院(街道服务中心)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同时作为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协议,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保服务协议执行情况由上级乡镇卫生院(街道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医疗保障是民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的培训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申请纳入医保定点,进一步优化医保协议,切实提高就医的便利性,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六盘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