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庆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核算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六盘水市集中结余留用核算政策基本情况
结余留用政策是激励引导医疗机构和医生使用国采中选药品的一个关键环节。我市积极完善“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品。按照《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医保发〔2020〕79号)等文件精神,六盘水市医疗保障局已组织六盘水市各市(特区、区)医保局开展第一至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核算、拨付工作,共计拨付结余留用金额为1361.66万元。为培养一批集采工作的明白人,并提高县市医保部门对集采工作的重视,六盘水市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采取分级管理的方式,分市、区两级进行。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集采相关考核、测算、拨付由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各市(特区、区)医保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考核和结余金额测算、拨付工作。
二、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核算工作由系统进行,‘统筹地区医保基金实际支付比例、实际平均报销比例’考核指标由市医保局统一录入系统”
2022年12月,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全面上线使用,我市依托招采系统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日常工作、监测监管工作。贵州省使用的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由省医保局统一建设管理,市州仅有使用权,目前,该系统还在不断完善当中,暂未建立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核算功能,我们已向省医保局提出该项工作的优化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先关工作安排部署,加强对县区的结余留用测算步骤、指标解释、重点检查项目等内容的指导,确保结余留用考核、测算数据准确性。
六盘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