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完善监管机制。联合市公安、卫健等六部门构建起市级基金监管协同机制组织架构,首次将法院、检察院列入基金监管协同机制单位,实现法纪与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加大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
二、注重“全链条”监管。采取日常检查、自查自纠、交叉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医保基金“全链条”监管。截至目前,已完成1192家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比去年同期增加36家,处理定点医药机构670家,比去年同期增加193家,收缴违法违规本金、违约金及罚款共计8247.1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648.72万元。
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应用大数据、智能监管系统,持续开展异常数据医药机构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市专项整治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38家,依法依规处理54家,收缴违规本金、违约金及罚款共计3394.01万元,有效维护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