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六盘水市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进我市民营口腔医疗机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推动民营口腔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
按照省级医保部门规定,2021年起全省执行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评估细则及经办规程,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评估等均按照统一标准开展。根据《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按照自愿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口腔医疗机构向所属医保部门提出医保定点申请,医保部门受理后,评估合格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其中医疗机构以种植牙等非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要执业范围的不予受理定点申请。
为推进口腔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2023年市医保局下发了《关于口腔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提示》,切实加大对口腔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准入评估工作服务力度。截至目前,暂无民营口腔医疗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二、提高口腔治疗医保报销比例
按照《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暂行)>的通知》(黔医保发〔2019〕83号)规定,贵州省统一执行《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各市州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的限定支付条件。目前,纳入贵州省诊疗项目目录的口腔诊疗共涉及41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共34项,占比82.92%。另外,为促进口腔类医疗技术发展,2024年1月1日我市执行最新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口腔类共调整15项,价格均为上调。
三、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价格监管和引导
为进一步减低口腔材料费用,鼓励口腔诊所积极参与集采工作,2023年4月,在省医保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结果落地执行,我市参与集采的医疗机构(含口腔诊所)共计25家,较集采前平均降幅55%,中选产品中国产均价为770元、进口均价为1850元。截至2024年7月,六盘水市口腔种植体采购数量1529件,采购金额57.84万元,节约金额约为47.3万元。
为降低群众种植牙费用负担,按照《省医保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落地执行的通知》要求,2023年市医保局开展了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牙冠联动挂网“三位一体”的综合治理,在官网公布了全市参与口腔种植费用调控和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机构(含口腔诊所)名单,供全市广大群众选择。另外,要求医疗机构(含口腔诊所)在明显区域公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种植体和牙冠中选价格,公示实际收费,方便患者比对,接收患者监督,确保群众享受到更加优惠的口腔种植服务。
医疗保障是民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持续加强医保政策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口腔医院申请纳入医保定点,按照省医保局要求,对新增纳入贵州省医保诊疗项目目录的项目及时落地执行,持续做好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六盘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