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DRG付费国家试点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
1.开展CHS-DRG付费试运行
采用CHS-DRG分组方案在试点医疗机构开展CHS-DRG付费试运行。(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试点医疗机构;完成时限:2021年1月底前)
2.实时数据监测
对试运行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医保部门每周通报各试点医疗机构结算病历入组情况,医疗机构对未入组、QY组病历进行逐一分析,及时整改。(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试点医疗机构;完成时限:试运行期间)
3.召开CHS-DRG付费试运行推进会
组织召开CHS-DRG付费试运行推进会,通报各医疗机构试运行情况,对试运行期间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指导,提出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完成时限:2021年2月前)
3.DRG权重及付费标准调整
根据国家专家组测算的DRG权重及付费标准进行回算验算,对费用偏差较大的病组权重进行分析调整。(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级DRG核心工作小组;完成时限:2021年2月前)
4.完善配套方案
根据试运行情况,修订完善DRG付费考核方案、实施细则、结算方案等相关配套制度,各市(特区、区)统一执行。(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县两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试点医疗机构;完成时限:2021年3月前)
5.制度体系建设
建立常态化管理工作制度,结合医保基金管理规定,制定DRG问题提醒、争议谈判等常态化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完成时限:2021年4月前)
6.开展病案质量专项检查
对试点医疗机构进行病案质量专项检查,检查重点包含编码填写规范、病案填写完整率及正确率等内容。(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特区、区)医疗保障局,试点医疗机构,第三方商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前)
7.CHS-DRG正式付费运行
根据试运行情况,采取“成熟一家、运行一家”的方式,遴选运行条件成熟的试点医疗机构分批次开展CHS-DRG正式付费运行。(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试点医疗机构;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8.扩大DRG付费医保覆盖范围
将城镇职工医保普通住院病历纳入DRG结算,进一步扩大DRG付费医保覆盖范围。(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试点医疗机构;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9.定期分析数据
每季度召开DRG运行数据分析会,对DRG各项核心指标及运行数据进行实时监管,了解各项数据走势,对异常值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特区、区)医疗保障局,试点医疗机构,第三方商业保险经办机构,海南鹰海公司;完成时限:每季度)
10.定期审核病历
每季度组织一次DRG专家对第三方商业保险经办机构月度审核出的存疑病历进行研判,对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研究解决。(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完成时限:每季度)
11.开展付费考核
每月按时组织第三方商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开展DRG付费医疗机构进行月考核,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特区、区)医疗保障局,试点医疗机构,第三方商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时限:次月底前)
12.组织交流学习
外出考察学习政府端、医院端CHS-DRG付费开展情况。(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13.开展实地调研
对市内开展DRG付费医疗机构进行实地调研。(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14.定期审核项目付费
组织市级DRG专家对医疗机构每月申请按项目付费病历进行评估、审核。(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15.召开现场推进会
选择DRG付费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市(特区、区)和医疗机构召开现场推进会,把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交流。(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特区、区)医疗保障局,试点医疗机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16.总结试点经验
梳理2019年-2021年我市作为DRG付费国家试点期间的工作内容,总结DRG版本切换、CHS-DRG实际付费运行等工作的经验,为准备开展DRG付费的地区提供便捷有效的方式方法。(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完成时限:全年)
17.加强日常监管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不定期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医疗服务行为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特区、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试点医疗机构,第三方商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时限:全年)
18.做好宣传引导
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制作DRG宣传片,加大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特区、区)医疗保障局,试点医疗机构;完成时限:全年)
19.组织人员培训
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开展DRG相关业务知识培训,CHS-DRG细分组方案、病案质量、编码填写、临床路径规范等专题培训。(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特区、区)医疗保障局,试点医疗机构,第三方商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时限:全年)
20.其他
完成上级交办的DRG付费其他工作。(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完成时限:全年)